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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877太阳集团关于核对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的通知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7-10-18 】

各专业:

为统筹安排教学任务,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,现开展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核对工作。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计划内课程的核对工作

(一)开课计划应严格按照各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。

(二)请各专业根据《开课计划核对表》(附件1)核对2013建筑学、2014、2015、2016、2017级开课计划中的各项课程信息,,在核对过程中完成以下工作:

1. 专业方向课或专业特色课,实行先排课、后选课,请各专业将学生选课前确定不开设课程信息及不开原因填写至附件2,需报送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

2. 如果个别教学计划需要调整,请各专业提交更改计划,经教学主管领导签字后交教务办办理。

3. 在开课计划核对表的“学院意见”处做好标注,说明如下:

(1)对于核对无误的课程,标注“开设”;

(2)对于全外语或双语课程,标注“开设,双语”或“开设,全外语”;

(3)涉及多学期开设的课程,如果不在当学期录入成绩,标注“开设,不落任务”;

(4)对于选课前确定拟开设的专业方向课,标注“拟开设”并注明课程容量;

(5)对于调整、遗漏、已开设、不开设等课程,做好相应备注,其中,不开设的课程需注明原因。

二、素质拓展课(公共选修课)开课计划落实工作

(一)《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素质拓展课程(公共选修课)教学任务下达表》见附件5,下学期落实任务不应少于“应承担课程门数”,填写《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申报表》(附件3)。本次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不受理新课程申请

(二)课程开设要求:每门素质拓展课(公共选修课)的总学时为32学时,学分为2.0,起止周为1-16周(第16周考试);原则上,教学班容量设置为120人。专业应统筹安排公选课的上课时间(周四8,9节,周四10,11节,周五6,7节,周五8,9节),尽量均匀分布,不可集中在某一时间段。

三、学科交叉课程开课计划申报工作

请各专业按照《学科交叉课程开课计划申报表》(附件4),填写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拟开设的学科交叉课程信息,建议在《2013-2016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》或已开出课程(附件5)中选择课程。

四、课程教学大纲相关工作

(一)如果在2013-2016级教学计划中新增课程,教学大纲电子文档须在确认开课计划时报送备案;

(二)下学期开设的课程,如有需要,可以进行教学大纲修订,并按时备案,备案时间:本学期第18周之前(按教学日历)。

五、材料报送要求

请各专业将以上需报送的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后,于10月25日前交至教务办,电子文档发送至lihui@nit.zju.edu.cn.

六、特别说明

对于公共选修课和学科交叉课,如课程名称或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,均不得交叉开设。